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报考高中起点升本、专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具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005年成人高校专科毕业班学生凭本人所在学校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由学校加盖骑缝章的学籍证明报名。新生入学时必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无原件者不予注册。
(四)根据卫生部科教司(卫科教便函[2004]57号)文件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五)报考高起专预科生的条件为:年龄在25周岁以上或五年以上工龄,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参加当年全国成人高考,达到一定分数线。高起专预科班是否举办,由省根据当年预科报考情况确定。高起本、专升本不招收预科生。
6.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也可报考。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8月28日至9月6日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市(地级市)管辖范围内报名。报名点由各市根据实际确定,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本省内跨市(地级市)报名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户口所在市(地级市)成人招办批准可准予跨市报名。报名结束后由承办报名的市招办统一造表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在录取过程中发现未经批准而易地报名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报名程序和要求
(一)考生领取报名材料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并领取:
(1)《2005年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摄像卡》
(2)《2005年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卡》
(3)《2005年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志愿卡》
(4)《2005年成人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5)符合照顾加分或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领取《2005年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25周岁以上考生和贫困县考生不填此表)。
各报名点要将报名号准确地告诉考生本人,并向其详细说明有关表(卡)的填写、涂卡(简称填涂)要求,如何正式办理报名手续及交验哪些证件。对因故当时不能照像,需要另约时间的考生,应告诉他们补照的时间、地点。
(二)填表、涂卡
1.填涂报名卡和志愿卡前须认真阅读《报考指南》,按《报考指南》中的有关要求认真、如实地填涂。报考志愿是招生录取的依据,考生必须慎重填报,报名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志愿。
2.高中起点升本、专科的外语、艺术、体育类考生按以下规定报考:
(1)报考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三类考生第一志愿必须分别报考该科类学校或专业,参考志愿可报该科类,也可报文史类学校或专业。考生第一志愿如报文史类,则按文史类录取。
(2)报考外语(理)、艺术(理)、体育(理)三类考生第一志愿必须分别报考该科类学校或专业,参考志愿可报该科类,也可报理工类学校或专业。考生第一志愿如报理工类,则按理工类录取。
(3)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省不再统一组织加试。是否进行专业课加试,由学校确定。如需加试,招生学校应在招生简章中注明,加试的具体事宜由考生与所报第一志愿的学校联系。